1.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智能制造学院学工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2.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3.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9日起到2024年10月31日止,共3个工作日。
4.公示联系处室:学院学工办(思行楼203室)巩老师0577-86680301
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叶丰老师 0577-86680036
邮箱:znzz@wzpt.edu.
智能制造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29日